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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22“世界水日”“中国水周”|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联合北标研助力依法治水,携手共护母亲河

    作者:质量规划部
    发布时间:2023-03-29
    来源:北京标研科技发展中心
    阅读量:

     

     

    民生为上,治水为要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统筹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治理,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。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,是呵护河湖健康生态、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的根本途径。作为河湖保护的顶层设计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创建和实施,发挥着引领河湖保护、约束涉河行为、推动生态修复的战略性、前瞻性、系统性的重要作用。
    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,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》于2021年印发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》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,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。
    依法治水,尊重河湖自然规律、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,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保护和治理有效途径。河湖标准,作为法律法规技术支撑和补充,是河湖生态保护治理、守护美丽健康河湖的重要力量。

    携手共护母亲河,由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联合北标研共同牵头,携全国近20余家河湖保护与治理产业相关方,历时十个月,初步构建了我国河湖在水岸线、水环境、水资源、水污染和水生态五大领域与国际接轨的“标准+合格评定”规制新模式,并发布我国首套河湖长国际质量合规性(IQC)“认三标”:《河湖保护与治理产品认证实施规范》(T/CECA-G0190-2022)《河湖保护与治理服务认证实施规范》(T/CECA-G 0191-2022)《河湖保护与治理认证人员能力要求》(T/CECA-G 0192-2022),开辟“河湖保护”与“合格评定”跨界融合之先河,为维护河湖健康与安澜贡献力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