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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这一地方加强生态环境监测(检测)机构监管:不满足要求将清退处理

    作者: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
    发布时间:2019-07-25
    来源: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    阅读量:

      近日,山东省市场监管局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(检测)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,2020年1月1日起,未获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,不得从事生态环境监测(检测),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生态环境监测(检测)数据和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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